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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標示:圖中之數字為產品之環保使用期
限。僅指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不致發生
外洩或突變從而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對人身、財產造成嚴重損害
的期限。
部件名稱
有害物質或元素
鉛 (Pb) 汞 (Hg) 鎘 (Cd)
六價鉻
(Cr(VI))
多溴
聯苯
(PBB)
多溴二
苯醚
(PBDE)
印刷電路
板及其電
子組件
X ○ ○ ○ ○ ○
外部信號
連接頭及
線材
X ○ ○ ○ ○ ○
外殼 X ○ ○ ○ ○ ○
軟驅 X ○ ○ ○ ○ ○
電池 X ○ ○ ○ ○ ○
光驅 X ○ ○ ○ ○ ○
散熱設備 X ○ ○ ○ ○ ○
電源適配
器
X ○ ○ ○ ○ ○
硬盤 X ○ ○ ○ ○ ○
中央處理
器與內存
X ○ ○ ○ ○ ○
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及含量說明標示:
○: 表示 該 有 毒有害 物 質 在該 部 件 所有均 質 材 料中 的 含 量均在 SJ / T
11363-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以下。
×: 表示該 有 毒 有 害物質 至 少 在 該部件的 某 一 均 質材料 中 的 含 量超出
SJ/T 11363-2006 標准規定的限量要求,然該部件仍符合歐盟指令
2002/95/EC 的規范。
備註:
1. 此產品所標示之環保使用期限,係指在一般正常使用狀況下。
2. 此部件名稱涵蓋所有服務器相關產品,依產品不同實際涵蓋項目會有所
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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